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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本医疗年审网厅操作指南 |
发布时间:2023-08-22 11:29:59 |
一、2023年度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1.缴费基数申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2.参保单位应先缴纳8月医疗保险费用后,再开始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3.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期间,停止办理增减变动、在职转退休、信息维护、转移接续、缴费核定等业务。申报完成后,恢复相关业务的办理。 4.参保人数在30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在网厅实行诚信申报;参保人数在 300 人以上的,先自行在网厅下载人员数据,将已核对无误的“职工批量工资申报”电子表格、加盖公章的《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和《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以及相关资料(市医保中心发〔2023 ) 17 号 《关于开展西安市 2023 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准)前往临柜办理。 二、网厅操作步骤: 1.单位网厅登录 - 陕西医保公共服务 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unitLogin 2.批量业务-缴费工资申报(年审)下载年审数据。 打开“职工批量工资申报”表格,在职人员按照202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非缴费基数)如实填写“申报工资”一栏,退休人员按照2023年度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含独子费)如实填写“申报工资”一栏,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确认数据无误后并保存文件。 3.打开“西安市医疗保险年审企业端”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