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陕西慧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客服热线:18791479004  18829018981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
或给我们留言
在线留言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

陕西省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0:14:27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9号)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考生可报名在参加考试。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原文附件1。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三、报名事项及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原文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1

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7月31日至8月7日17:00;

现场核查时间:7月31日至8月8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31日至8月9日17:00。

2

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3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后,携带报名有关材料进行报名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确认。

现场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考试科(034室);联系电话:029-87396261转4号。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请考生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

现场核验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核验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给予终止考试资格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

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通知考生提供补充资料。

5

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考试。 

6

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的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考生名单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票据(022室)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7:00时止。

7

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8

证书发放



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考生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证书发放”栏目,通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

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由9科调整为6科。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我们将对涉及调整的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在2023年进行收尾考试,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大纲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或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新大纲和《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工作说明》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下载。
网址:https://www.pqrc.org.cn/Default.aspx

(二)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考试由9个科目整合为6个科目后,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凡新大纲第二条认定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算8年成绩合格有效期,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4年不变。凡认定的新大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算4年成绩合格有效期,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四)应试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时,须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同时,报考人员须下载并认真阅读《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不再配装客观题答题卡,参加这两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六)应试人员参加知识题、作图题考试时须携带的相关文具和工具,详见附件4。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七)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九)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十)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十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陕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 转载自西安工商注册_西安代理记账_西安执照代办_慧企企管

本文链接地址: 陕西省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分享到:
0.053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