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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资质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
发布时间:2023-09-22 11:00:54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陕西启龙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请相关企业在声明发布3个工作日后,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和资质证书(尚在的)等相关证件前往市住建局驻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号窗口打印资质证书。 联系电话:029-86785123 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企业名单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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