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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部有关建筑资质的86号函件 |
发布时间:2017-09-21 15:12:34 |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征求意见(建市施函[2016]86号),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 一、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 二、2017的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征求意见函字数不多,寥寥几行,但影响深远!其核心思想与国务院一直强调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改革纲领性要求相吻合,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颁布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强调的“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文件精神的具体落实。 Q:这个征求意见稿会落实吗?A:只是个征求意见稿,能否实行,什么方式实行,什么时候实行还有很大不确定性。 Q:取消的是资质吗?A:不是,文件写明取消考核指标,而不是取消资质本身。 Q:取消的是建造师吗?A:不是,文件写明企业资质申请环节不考核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建造师定位为工程管理复合型人才和担任项目经理的必备资格,关系国计民生,涵盖各方利益诉求,不可能取消。 Q:若新规落地,建造师还会受宠吗?A:会的。1、建造师仍然是注册类的执业资格证。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近50%,未来还将取消30%,但同时,住建部发文规定必须保留的四种资格证:建造师、房产评估师、土木工程师、建筑师。也就是说,不管取消多少资格证,建造师作为注册类执业资格不变。2、将来的建造师,含金量会更高。不仅是任职的资格,更会成为自我能力的证明和事业发展的强大助力器,一如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考试资格证,真正注会执业的和当律师的只是其中的一少部分,大部分考取此两证的都是为了证明自己和助推事业。 因此,尽管新规会促使“纯奔挂靠”考生的一定减少,但会促进“证明自己”、“助推事业”、“候任项目经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西安建筑资质代办)”等有梦想、有追求的同业职业人大量考。一减一增,经过短期的阵痛,长期来看,不会对总的报考人数造成不利影响。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