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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在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时的要点 |
发布时间:2018-01-31 09:20:20 |
代理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时,应注意企业是否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不同情况下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流程不同。那么具体的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是怎么办理的呢?下面西安代理记账公司就跟大家说说代理记账机构在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时的要点! 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按规定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注销税务登记: 1.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2.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按照以下规程操作: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总结:以上就是西安代理记账公司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在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时的要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陕西慧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西安市工商局、财政局批准的具有合法资格的财务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财税代理记账服务,旧帐整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变更,代理工商年检、建筑资质新办及升级、安全生产许可新办及延期、建筑资质转让及建造师挂靠、技术人员培训评审服务、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各类认证许可证的代理等系列服务。 使用正版速达财务软件提供代理记帐服务,保守客户企业的商业秘密,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接受客户的监督,在客户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负责客户企业的工商、税务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对代理记帐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客户企业,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我们的合作理念:诚信做人、高效做事。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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